close

Fed百年歲月難掩風華

 錢幣2_貨幣暗流_圖檔  
 

十九世紀美國華爾街金融業發展歷程恰如一部全球金融爭霸史,充滿著愛恨情仇的戲劇張力剪不斷裡還亂。

話說1864年美國頒布的《國家銀行法》,在建立民營銀行和歐洲標準的最低資本金要求方面,大大降低了准入銀行業的障礙。國家銀行法允許最低資本金10萬美金的任何人都可以建立銀行,沒有任何其他要求。

新法案准許新銀行設立,至此銀行百家爭鳴般紛紛成立,為信貸與投機買賣提供資金。然而立法一鬆就亂,這也導致詐騙猖獗,銀行業務品質低劣,導致經濟不景氣。不僅如此,法令的規範在建立跨州銀行還存在障礙,按照規定,它們不得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甚至也不能在自己銀行總部的州以外設立分支機構,有的州還禁止州內銀行設立分支機構。以現代的眼光來說,這的確是難以置信的限制,只能說美國建國時期民主制度的設立理念崇高,是以全民大眾利益為先,國會深恐華爾街金融機構、大型企業集團壟斷國家資源,進而犧牲了大眾的利益,立法的原意雖然良善但也造成了新設立銀行的畸形發展。

這些法規條文合併後的影響就是,地方銀行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數量急劇攀升,從1899年不到3,600家激增到1922年高峰期翻了兩番超過8,200家。大批資本適足率不足的銀行成為金融不穩定的隱患,埋下了一連串金融風暴的地雷,小型銀行一旦風吹草動往往都讓人膽戰心驚,恐慌成為美國經濟生活中的常態。1864年美國頒布實施的國家銀行法,從1835年的金融危機開始,每次美國產生的金融恐慌中,歐洲古老金融集團家族以及華爾街的那些金融寡頭們唯恐天下不亂趁機釋放各種謠言故意製造混亂,以便進一步加強他們對美國銀行業的控制力。

但美國國會有識之士在華爾街私人銀行巨頭們的支持之下認為,美國有必要建立一個更加強大而有力的貨幣架構體系。他們的想法很直白,最方便直接的方法就是抄襲當時發展最完備的歐洲金融體制。這也是新興美國學習先進國家如英國一般,掌握後發優勢的好處了。

追溯歷史,西方歐洲國家對「中央銀行」的研究很早就開始了,雖然當時並沒有所謂中央銀行的這個稱謂。即便早在1668年成立的瑞典國家銀行(State Bank of Sweden)是歷史上最早的中央銀行,但是說到真正影響全球的中央銀行霸主,後發先至者則非「英格蘭銀行」莫屬了。

成立於1694年,英格蘭銀行最初的任務僅僅是充當英格蘭政府的專屬私人銀行,英格蘭銀行設立初衷與政府國庫有著緊密的關係,政府賦予銀行專屬銀行條款。舉凡政府的債務收付、國庫券(Exchequer Bills)代理發行支付以及其他財政經費的管理等都是英格蘭銀行專屬的業務。但是為什麼人們最終將它稱為中央銀行呢?

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家私人銀行除了是政府的銀行之外,更承擔了越來越多的公共責任,維持金融貨幣市場的穩定。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arrow
arrow

    任方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