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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蛾撲火

 鈔票1_貨幣暗流_圖檔  

 

        從過去凱琴斯的書籍出版和財經評論中可以看出來,他對交易性業務特別感興趣,他認為「紐約股票市場規模足夠的大,因此,他堅信股票真正價值被市場低估了」。無論是在二十世紀1920年代或是二十一世紀2007年代,貪婪的投資心態永遠存在,咆哮金融浪潮總會吸引不斷投入的資金,瘋狂地有如飛蛾撲火一般。

1928124日(這時間距離1929年股市崩盤不到一年的時間),高盛在合夥人一致同意下,讓凱琴斯設立了一個信託投資公司(Investment Trust Corporation,如同現在的基金公司):高盛交易公司(Goldman Sachs Trading CorporationGSTC),亦即是聚集大眾的投資資金,以組合管理(Portfolios Management)方式由專業基金經理人,分散風險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如同2007年代金融創新商品不動產抵押證券化一樣(後來引爆了次貸危機),信託投資公司是在整個1920年代(雖然最初是1880年代歐洲英國金融創新的產品),這是當時普遍受到大眾歡迎的投資商品。

歷史軌跡如此的巧合,不得不令人感到不寒而慄。

時序到1928年,同類商品幾乎以每天成立一家的速度增加之中,投資人普遍陷於股票投資的狂潮巨浪之中。信託投資公司的運作模式類似今日的基金公司,當股市上升時,每日按照基金淨值的計算,投資者的收益也相對增加。但不同的是,當時的信託公司很少有像今天這樣嚴格的風險管理標準,如第三方信託作為資產管理與投資交易分離的機制;以致於這類金融創新商品反而類似於現在的避險基金的型態,不受監控因此風險極難以控制。

本來這樣的商品應該只適合市場有經驗的投資人或是法人投資的產品,但在1920年代卻是廣受一般大眾歡迎,以致於許多的信託公司就在街邊擺上一個桌子和引人側目的廣告看板,看到任何行人經過,推銷員立馬趨前邀約路人投資基金,很類似於現今的金融機構信用卡業務或是小額信貸業務,在購物廣場或是鬧市中無差別化的廣告策略,喧囂一時的基金投資,可見一斑了。

即便是高盛投入基金公司的時間較晚,但由於GSTC是由當時享有盛譽的投資銀行高盛公司發起,投資經理人凱琴斯的個人魅力很有賣點,加上公司的運營控制良好,因此,許多投資者都認為,把資金交給GSTC管理是獲利的保證且安全無虞的。

        GSTC最初的計劃是以公開募集方式吸收4000萬到5000萬合理的信託資金,其中由高盛合夥人共同出資1百萬美元,約佔20%到25%,做為種子基金。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由於GSTC的所投資股票飆升一時讓人側目,獲益異常突出,發行當天內就全部售完了。

盛況空前出乎高盛合夥人的預料,他們的種子基金出資還沒來得及作出調整,投資大眾認購GSTC的股份發行量就已經增加到了1億美元,基金募集速度之快華爾街其他投資銀行無人能出其右。

 

「欲知後續發展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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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方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