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二理論
金融機構所謂的貨幣發行準備金(reserve)議題在中國歷史上並不是新鮮事,早在千年以前中國的北宋時期就已經提及這個議題了,北宋永嘉人周行已(1067-1124)字恭叔,學者稱浮沚先生,在他的著作《浮沚集》說到,“以二分之實可為三分之用”。周行已針對紙幣的發行準備作出很務實的考查,他說紙幣的發行準備不需百分之百,只需三分之二即可,因為流通中的紙幣有三分之一很可能會損毀於“水火之失”,或損失於“盜賊之虞”,或是“往來之積”而滯留、周轉在流通中。
周行已對貨幣發行準備議題的實證很有開創性,損毀於水火屬於自然消耗;盜賊遺失屬就是個人損失;最後,流通中紙鈔才是最低貨幣存量,需要準備著來應付人們的流通所需。他這一套紙幣的發行準備說法成為世界上最早的貨幣準備金概念,明確的說明了根本不需要十足的紙幣發行。即便他的學說還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有待實際應用的考驗,但他終究是真正認識紙幣流通法則,並且寫出很有條理的舉證,更遑論他是在千年以前就有這樣深入的觀察心得了,令人無比的敬仰。
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1874年2月3日-1946年7月27日,美國作家與詩人)曾說「貨幣,將人與動物區分開來」。對流通手段的探索幾乎從人類產生那天起就從未間斷過。然而,從紙上談兵轉變到真正實務應用的時候,是在近代西方歐洲。在歐洲最早發行紙幣的國家是瑞典,一旦銀行運用小部分存款資金作為準備金的方式,並將大部分的資金作為放款之用,這就是把大眾存款的1塊錢2當成2塊錢,甚至3塊錢來用了,在現代的貨幣經濟學中就稱之為「貨幣乘數效果」(Money Multiplier Effect),這種經濟金融概念已經開始進入萌芽的階段了。
貨幣經濟學理論中的貨幣乘數是在部分準備金制度下,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緊密關係所產生的乘數比率(係數)。亦即是商業銀行遵循中央銀行準備率後,商業銀行最大可能產生放款餘額的相對比率,或稱之為準備金乘數(Multiple of Reserves)。由於中央銀行為保障存款戶的安全,進而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將部分存款金額存入中央銀行帳戶內,不得運用,也可以說是一種特殊的「銀行稅」了。
乘數(亦稱倍數)這個概念最早是由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的得意門生卡恩(R•Kahn)在1931年提出的。他以凱恩斯經濟學理論為基礎,發揮了乘數原理,在1936年《通論》中提出了著名投資乘數論,成為有效需求原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後新古典綜合派又把乘數理論引伸到貨幣金融領域,提出了貨幣乘數論。所謂貨幣乘數就是指基礎貨幣擴張或收縮的倍數。他們認為,在狹義的貨幣定義下(即M1,現金加活期存款),貨幣供應量的決定因素有兩個:一個是基礎貨幣(用B表示),又稱高能貨幣或強力貨幣(hard money),由現金與銀行存款準備金組成,它是貨幣供應量(用Ms表示)變動的基礎;另一個就是貨幣乘數(用m表示),這樣貨幣供應量的基本公式可以表示為:Ms=Bm。貨幣乘數效果的過程可以用以下的數據來說明,舉例來說,商業銀行吸收了存款戶新台幣100元的存款,在部分準備金制度下,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要求20%的存款準備率,則商業銀行可以運用該100元的存款作為放款創造的效果,如下表:
貨幣乘數效果:商業銀行放款創造過程
商業銀行 |
存款餘額 |
放款創造 |
中央銀行準備金 |
A銀行 |
100 |
80 |
20 |
B銀行 |
80 |
64 |
16 |
C銀行 |
64 |
51.2 |
12.8 |
D銀行 |
51.2 |
40.96 |
10.24 |
E銀行 |
40.96 |
32.77 |
8.19 |
F銀行 |
32.77 |
26.21 |
6.55 |
G銀行 |
26.21 |
20.97 |
5.24 |
H銀行 |
20.97 |
16.78 |
4.19 |
I銀行 |
16.78 |
13.42 |
3.36 |
J銀行 |
13.42 |
10.74 |
2.68 |
K銀行 |
1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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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金餘額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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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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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餘額總計 |
放款創造總計 |
準備金餘額總計(89.26)+K銀行的存款餘額(1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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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5 |
357.05 |
100 |
我們從上表可以清楚看出來,一般存款戶將新台幣100元存入商業銀行後,假設我們的中央銀行要求所有商業銀行收受存戶的存款後,其中的20%必須存入該銀行開立在中央銀行帳戶內。根據貨幣乘數理論的公式Ms=Bm,透過部分準備金制度之下,整個放款創造過程創造了MS(457.05)=B(100)*m(4.5705),亦即是,存款戶的100元存款,經過了貨幣乘數創造了貨幣供給量達到4.5705倍;而放款創造乘數則為3.5705倍了。我在前面有提過,中央銀行作為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機構,通常有三大貨幣政策工具:存款準備率、重貼現率以及公開市場操作。而其中的存款準備率的調整就是一項很強大的工具,當經濟金融環境低迷,投資不振、民間消費意願不高之際,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往往會調降商業銀行存款準備率,這使得一般商業銀行可以借貸出去的資金增加;而且透過貨幣乘數的效果,商業銀行可增加貸款餘額就會以放款創造的倍數成長,達到刺激經濟景氣的強大效果;反之亦然。
當然了,瑞典的斯德哥爾摩(Bank of Stockholm)銀行本身就是政府設立的銀行,雖然已經具備了「部分準備金體系」的運用,但也僅存在於概念階段罷了。這種概念與宋代的「稱提之術」存在著異曲同工之處。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銀行於西元1656年成立,於1661年開始發行紙幣。這是一般研究經濟史學者所認為歐洲最早發行的紙幣。但就時間而言,已經比中國晚了六百餘年。由於紙幣的大量出現,對紙幣的調控辦法,「稱提之術」應運而生。其實,紙幣調控之技術要素,在宋代已經基本成型。
不同於過去金錢匠人從事的匯兌、存款、放款業務,如同在大海上漂浮的船隻,風險極大,但當建立了金融機構,組織發展大者恆大,有了穩定的存款及放款的利差收益來源,銀行的經營就可以穩定發展壯大,堅若磐石了。
「未知後事如何,且聽下話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