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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風華話當年

 

「美國中央銀行體系的聯邦準備理事會一百零七歲了」,這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但也是百年貨幣歷史的見證。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eral Reserve Board, Fed)由美國國會在通過歐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稱聯邦儲備法案)的基礎上建立的,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Thomas Woodrow Wilson)於19131223簽字,至今剛過百年歷史。自此,一股看不見的「貨幣暗流」統治全球金融霸權誕生了,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在全球金融市場上,幾乎是呼風喚雨、無所不能,一百年來,Fed的力量不斷壯大,不過批評也從沒中斷過。但我們永遠不要忘記,年過百歲的聯邦準備理事會,至今仍舊是個私人金融機構,它並非聯邦機構也非擁有任何存款準備的商業銀行。根據國會的保守估計,它每年至少獲利1,500億美元,但令人不敢苟同的是,Fed從來沒有公布財務狀況,這個神秘的私人銀行機構角色,使得它百年的光環深處潛藏著陰謀論的黑暗面。百年風華,至今卻是一副飽經滄桑顯露疲態的模樣。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鮑爾(Peter Power)批評聯邦準備理事會目無法紀,有權無責。在它即將歡度百歲生日前,他毫不避諱地潑冷水,要求國會迅速就他提出的聯邦準備理事會審計法,盡快在國會進行表決。鮑爾在201311月於保守媒體華盛頓時報上撰文,他說,美國民眾有權知道聯邦準備理事會到底拿國家的錢,在變什麼把戲,它的決策過程必須要透明化,讓人民有知的權利,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接受監督。與鮑爾一個鼻孔出氣的大有人在,在聯邦準備理事會的主張下,美國基準利率被壓在接近零的歷史低點,直到2013年底為止已經有五年之久,成本低廉的資本,便宜了華爾街的金融業者,犧牲的是小存款戶的權益,這肯定是個難以抹滅的事實。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剛滿一百歲了,無論它的存在是否是一股邪惡的力量,但在百年前的歷史背景注定成為它的設立的動機。就在第二銀行結束營業後,美國就沒有任何形式的中央銀行,這個狀況從1836年一直維持到1913年(這期間,1900年實施《金本位法案》,以確保金幣和銀幣在市場上流通)。然而,美國剛做為新興獨立的國家,有鑑於英國私人銀行業的超級強大與政治、經濟的主導權勢,美國國會深深恐懼弱勢的小型企業及農民遭受到大型銀行集團的剝削,因此就規定境內銀行不得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這樣的嚴苛的限制在國際金融競爭環境中,使得美國金融機構在擴大規模及營運發展上,處於相對的劣勢地位。一般銀行業在對外國商人授信之前,這些銀行需要掌握他們的海外活動信息,基於龐大的分支網絡協助,英國銀行業分支機構散佈全球,完全有能力收集到這些海外企業信息,而美國銀行業就只能難以望其項背徒呼負負了。

與此同時,1864年美國頒布的《國家銀行法》,在建立民營銀行和歐洲標準的最低資本金要求方面,大大降低了障礙。國家銀行法允許最低資本金10萬美金的任何人都可以建立銀行,沒有任何其他要求。准許新銀行設立,銀行百家爭鳴般紛紛成立,為信貸與投機買賣提供資金。這也導致詐騙猖獗,銀行業務品質低劣,導致經濟不景氣。不僅如此,法令的規範在建立跨州銀行還存在障礙,按照規定,它們不得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甚至也不能在自己銀行總部的州以外設立分支機構,有的州還禁止州內銀行設立分支機構。以現代的眼光來說,這的確是難以置信的限制,只能說美國建國時期民主制度的設立理念崇高,是以全民大眾利益為先,國會深恐金融機構、大型企業集團壟斷國家資源,進而犧牲了大眾的利益。

這些法規條文合併後的影響就是,地方銀行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數量急劇攀升,從1899年不到3 600家激增到1922年高峰期超過8 200家。大批資本不足的銀行成為金融不穩定的隱患,恐慌成為美國經濟生活中的常態。美國又頒布實施了國家銀行法,從1835年的金融危機開始,每次美國產生的金融恐慌中,歐洲金融集團家族以及華爾街的那些金融寡頭都會故意製造混亂,以便進一步加強他們對美國銀行業的控制力。

但美國國會有識之士在華爾街私人銀行巨頭們的支持之下認為,美國有必要建立一個更加強大而有力的貨幣架構體系。最方便直接的方法就是抄襲當時發展最完備的歐洲金融體制。這也是學習先進國家,掌握後發優勢的好處了。經過赴歐洲考察與學習,開始構思組織了一個以中央銀行為中心的國家儲備委員會(National Reserve Association),委員會裡大家的共是就是,中央銀行有權影響國內的金融情勢及貨幣供給,提供貸款或是有價證券貼現窗口(Discount Window)給陷入困境的銀行提供短期流動性資金,防範金融機構擠兌的風險,作為中央銀行「最終貸款者」(the lenders last resort)的重要角色。

就在此時,有一位來自德國神秘的猶太人出現在華爾街,名字叫做雅各布・希夫(Jacob Schiff)。他的名望、巨額的財富和權勢,再再都和大量的金融事業有關,一些人受到歐洲德國猶太人金融勢力的影響,認為他是陰謀論的主角。他和羅斯柴爾德家族、保羅沃柏格(Paul Warburgs)等猶太人在一起共事過,被指為用神秘的陰謀控制世界經濟和各國政府的幾個關鍵人物。

1865年,18歲的雅各布希夫移居到美國紐約(據說是受羅斯柴爾德所指使),首先從事銀行工作。十年後事業有成,在1875年,他與庫恩・洛布公司(Kuhn, Loeb & Co.)總裁所羅門洛布的女兒結婚,隨後進入這家私人銀行工作。1885年,所羅門洛布(Solomon Loeb)去世,此時他已經是華爾街著名的銀行家,他得以接手負責庫恩・洛布這家公司,將其發展成為「西半球最有實力的私營國際銀行之一」。雅各布希夫以紐約華爾街為基地,是許多重要公司的主管,包括花旗銀行、美國公平人壽保險協會、和聯合太平洋鐵路;這時候,在他的運作下,也是所謂「希夫時代」(the age of Schiff),一時之間,成為最重要的美國猶太人領袖,舉凡當時世界上有關猶太人的人事物,幾乎每一個重大問題,雅各布・希夫都涉足其中。1903年,一份如何將歐洲中央銀行的「先進經驗」介紹到美國的行動綱領交給雅各布・希夫,這份文件隨後又被轉交他的同事保羅沃柏格(Paul Warburg)。

 

「未知後事如何,且聽下話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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